首页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现组织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选拔工作,资助若干名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培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 资助对象:我校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博士留学生)
2. 资助类型:
(1) 短期进修:时间一般为3-5个月;
(2) 访问学生: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3.资助内容:
(1) 访学期间生活费:最高资助标准参照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美国二类地区经费标准,具体资助标准以实际目的地经费标准为准。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相关标准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报销的形式发放)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或前期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
2. 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研究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3. 申请时已获得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 外语水平需符合《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有关外语水平的要求(附件2)。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材料:
1.《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
3. 《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因公外出申请表》、《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亲属声明》(附件5)(纸质版)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佐证材料”(均为PDF格式,需电子版和纸质版)
1.外语成绩证明。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等。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签名。)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的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或文章录用函(并附导师签字)及专利证明书等科研成果。
4.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各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于2020年6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院系教务老师处。
2.请各院系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于2020年6月12日将汇总表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24。
五.派出和管理
(一)受资助人的具体派出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留学期间不能同时享受博士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资助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学费缴纳和宿舍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受资助人在外期间,自觉维护祖国和个人形象,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在外管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三)受资助人应认真开展国(境)外学术交流和访问进修,切实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产出相应的科研和学术成果。
(四)受资助人应按期返校完成学业。返校前,外方导师(或研究机构)应对其做出在外研究的书面评价。返校后,将外方导师书面评价和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院系,由院系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24备案。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生活的经历和研究收获。
相关附件:
附件1_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_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3_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初选汇总表
附件4_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
附件5
附件6_博士研究生国际培养专项计划总结报告
2020年4月23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