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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评选划重点

 

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的评选工作,我校已于4月9日启动评选工作,划重点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2021学年度在学全日制南科大学籍研究生(不含境内外联培研究生和留学生),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攻读学位期间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三、表彰方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导师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需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二)学院初评推荐(4月9日至4月23日)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评审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评审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答复研究生对学院初评结果的异议。

(三)学校评审答辩会确定推荐名单(暂定4月底)

研究生院对学院初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会。候选人进行5分钟以内自我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出相关问题。经过评委评议、投票,现场公布评审答辩结果,并将评审答辩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

(四)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定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要破除“唯论文”的顽瘴痼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评价重点是实际贡献和实际效果。

(二)各学院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仔细核查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视情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相关咨询

 

       请研究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或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老师咨询评选事宜。

 

研究生院研工办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