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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联培】关于境外联培博士生离校和毕业流程的通知

各系(院)、学院、境外联培博士生:

现将我校境外联培博士生离校赴境外合作大学或申请毕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一、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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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校:境外联培博士生按照学制,1)最后一学期/一学年赴合作大学注册就读,或2)临毕业前短期赴合作大学完成毕业答辩相关事宜。学生须在离校前15个工作日完成离校申请(详见附件1)
  • 毕业:境外联培博士生在合作大学完成毕业答辩和提交终版学位论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学业材料并申请毕业。(详见附件2)
  • 延期毕业:境外联培博士生如无法在联培项目基本学习年限内毕业/获批学位,则属于延期毕业。学生除需按合作院校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外,还需同时向我校申请“延期毕业”。

   说明:基本学习年限从入学之日起计算,大部分联培项目为4年制(48个月),请以所在项目规定为准。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境外联培博士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由系(院)、学院审批后,在“应毕业日期”前2个月提交至研究生院。未按时申请延期毕业者,其校园卡将在基本学习年限到期之日冻结或注销。

 

  • 二、相关部门工作清单

相关部门

主要内容

离校需完成

毕业需完成

申请延期毕业需完成

实验室

核验归还实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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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核验归还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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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

学费、住宿费结清

校友会

发放毕业大礼包、校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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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中心

注销校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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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宿管

验收宿舍资产、退宿

学院

回收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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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学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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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

核验归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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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审核学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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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院)

审核离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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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毕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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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延期毕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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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审核奖助学金

 

附件: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